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,可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,向其亲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,经办机构发给其家属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。标准为:
1、丧葬补助金为死亡当月(下同)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;
2、供养1人的,抚恤金为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;
3、供养2人的,抚恤金为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;
4、供养3人以上的,抚恤金为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。
失业人员因社会公益事业死亡的,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提高1倍;因参与违法活动致死的,不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