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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签订了集体合同可以不与劳动者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吗?
2004-12-17 11:27:09
用人单位行政方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不能代替个人劳动合同。集体合同和个人劳动合同在调节劳动关系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有共同之处,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。在签订合同的主体、内容、程序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是完全不同的,其作用也有一定的区别。因此,签订了集体合同的企业,还要按照《劳动法》规定,与职工依法签订个人劳动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