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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技师聘任办法和程序
2004-12-17 11:31:23
取得技师证书的职工,由其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聘任,同被聘任的技师签订聘约,规定聘任期限,双方和权利、义务及辞聘、解聘、违约责任等事宜。聘书由省劳动厅统一印制,加盖市工人考核委员会印章。
技师聘任期限为三年至五年,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续聘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