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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拆违拆迁失业人员认定办证程序
2008-06-19 17:09:14
一、认定、办证地点
《拆违拆迁失业人员审核认定表》须到拆迁经营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认定,认定后持认定表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理《再就业优惠证》。
二、认定材料
1、        法人认定携带:(1)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(原件、
复印件)如注销或歇业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(2)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3)养老保险手册
2、        从业人员认定携带:(1)户口本(2)身份证(3)养老
保险手册(4)劳动合同原件(5)存档证明
三、认定时间
本次拆违拆迁失业人员认定工作截止到6月30日。
注:公益性岗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。